第一次被告,林牧还是有点懵,按照律师约见地点,来到了咖啡厅。
律师已经在等着他了,徐宏自然是不可能出面的。一切的交流都是由律师提起诉讼。
林牧坐下后,律师跟林牧握了下手后,就直接提出了徐宏的要求。
“林先生,我的当事人要求删除你在博客上的文章,并且在市级以上的报纸公开道歉。并赔偿精神损失费,名誉损失费共计八百六十万元。”
“你先等等。”林牧叫停:“凭什么?”
“你的文章已经对我当事人的名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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